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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家属签证(S签证),外国人探亲签证(Q签证)申请服务

重要申明 - 美西咨询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文件的翻译、外国人就业政策咨询、外国人签证行程安排、签证材料的准备与递交、外国人面试陪同与证件递送服务等合法服务。如果您愿意,也可以从 政府机关网站 获得相似的信息或服务。如果您选择自行去政府机关递交申请,成功后您只需直接支付给政府机关政府费用。美西咨询与政府没有联属关系,也不是政府机关的分支机构。如果您选择我们的专业服务(美西咨询于2001年合法登记成立,拥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批准的首批外国人工作许可合法中介),我们会在政府费的基础上收取额外的服务/咨询费用以确保美西咨询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美西咨询网站的及时更新。

外国人家属居留许可(S签证),外国人家庭团聚签证(Q签证):发给到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的随行家属。或者发给与中国人结婚的外国人,及来中国探望中国亲属的外国护照持有人。根据2013年7月1日最新实施的出入境管理法,中国家属探亲签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Q1签证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签证期限一般1-3年,需要体检)
Q2签证 赴中国短期(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180日,无需体检)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S1签证 赴中国长期(签证期限一般超过180日,需要体检)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签证 赴中国短期(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180日,无需体检)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针对中国家属签证(探亲签证),美西咨询提供以下相关服务:

Q1、我的亲属是中国人,我希望办理:1-3年多次外国人探亲居留许可(Q1签证)
Q2、我的亲属是中国人,我希望办理:3-6个月短期探亲停留(Q2签证)
S1、来沪工作的外国人员家属(父母-岳父母-妻子-子女)随就业人办理外国人家属居留许可
S2、来沪工作的外国人员家属短期探访,办理3-6个月短期探亲停留(S2签证)
B1、来沪工作的外国人员的未婚同居的事实配偶,办理3-6个月短期探亲停留(S2签证)
B2、在中国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停留签证(出境用)

如果您想查看美西咨询其他的外国人签证服务项目,请根据页面右上角子菜单查询。

外国人家属签证、外国人家庭团聚、外国人探亲签证申请服务项目的材料清单:

Q1、我的亲属是中国人,我希望办理:1-3年多次外国人探亲居留许可(Q1签证)

1、本人有效护照原件(签证需在有效期内)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点击查看样表 - 由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2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4.5CM×3.5CM)
4、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网上预约体检,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合法证明亲属关系的)
6、亲属关系的说明承诺函原件(样本下载,需亲属签字)
7、还需提交与申请人身份和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A- 如果亲属为上海户口的,须提供亲属的上海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需已备注外国人名字)和身份证的原件;
B- 如果亲属为外地户口的(但在上海居住或工作的),须提供亲属的中国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C- 如果亲属为华侨的,须提供亲属的出入境证件、国外定居证明、本市房产证(或本市6个月以上租房合同)及相匹配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D- 如果亲属为中国港澳台居民的,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或者 出入境证件+本市房产证(或本市6个月以上租房合同)+相匹配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E- 如果亲属为持有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市房产证(或本市3个月以上租房合同)原件。

特别提醒:
1、亲属是指配偶、(岳)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境外机构出具的,须经我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6个月之内有效)。
3、首次申请(16-60周岁)须本人到场,如目前持有有效居留许可或者原居留许可过期3个月之内办理的,可免交健康证明,但应提交相应的离职(针对目前持工作类居留许可)或者离校证明(针对目前持学习类居留许可)。

正常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服务费(1600元/人)+政府费(凭政府费发票报销,约400-1000元/人)

Q2、我的亲属是中国人,我希望办理:3-6个月短期探亲停留(Q2签证)

1、本人有效护照原件(签证需在有效期内)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点击查看样表 - 由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2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4.5CM×3.5CM)
4、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合法证明亲属关系的)
5、亲属关系的说明承诺函原件(样本下载,需亲属签字)
6、还需提交与提交与申请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A- 如果亲属为上海户口的,须提供亲属的上海户口本(亲属关系需已备注外国人名字)和身份证的原件;
B- 如果亲属为外地户口的(但在上海居住或工作的),须提供亲属的中国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C- 如果亲属为华侨的,须提供亲属的出入境证件、国外定居证明、本市房产证(或本市6个月以上租房合同)及相匹配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D- 如果亲属为中国港澳台居民的,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或者 出入境证件+本市房产证(或本市6个月以上租房合同)+相匹配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E- 如果亲属为持有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市房产证(或本市3个月以上租房合同)原件。

特别提醒:
1、亲属是指配偶、(岳)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境外机构出具的,须经我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正常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服务费(800元/人)+政府费(凭政府费发票报销,约160元/人)

S1、来沪工作的外国人员家属(父母-岳父母-妻子-子女)随就业人办理外国人家属居留许可

1、家属的有效护照原件(签证需在有效期内)
2、家属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点击查看样表 - 由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家属的2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4.5CM×3.5CM)
4、家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网上预约体检,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就业人的护照原件
6、就业人公司出具的申请函(我方提供样本,公司盖公章)
7、就业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家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合法证明家属关系的)

特别提醒:
1、家属是指就业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
2、如果申请人持S1签证入境,则家属关系证明无需认证,提供原件即可;如果申请人持其他签证入境,则家属关系证明如系境外出具的,须经我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6个月之内有效);或者由其本国驻上海领事馆认证(6个月之内有效)。
3、首次申请(16-60周岁)须本人到场,如原居留许可过期后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免交健康证明。

正常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服务费(800元/人)+政府费(凭政府费发票报销,约400-800元/人)

S2、来沪工作的外国人员家属短期探访,办理3-6个月短期探亲停留(S2签证)

1、家属的有效护照原件(签证需在有效期内)
2、家属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点击查看样表 - 由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家属的2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4.5CM×3.5CM)
4、就业人的护照原件
5、就业人公司出具的申请函原件(我方提供样本,公司盖公章)
6、就业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家属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合法证明家属关系的)

特别提醒:
1、家属是指就业人的配偶、(岳)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家属关系证明如系境外出具的,须经我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6个月之内有效);或者由其本国驻上海领事馆认证(6个月之内有效)。

正常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服务费(800元/人)+政府费(凭政府费发票报销,约400-800元/人)

B1、来沪工作的外国人员的未婚同居的事实配偶,办理3-6个月短期探亲停留(S2签证)

1、事实配偶的有效护照原件(签证需在有效期内)
2、事实配偶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点击查看样表 - 由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事实配偶的2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4.5CM×3.5CM)
4、事实配偶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网上预约体检,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就业人的护照原件
6、就业人公司出具的申请函(我方提供样本,公司盖公章)
7、就业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事实配偶的关系证明(一般下面情况可以被认可):
两人拥有共同的子女,但是尚未结婚的,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公证件及其国家使领馆出具的未婚同居证明或申明。

特别提醒:
1、首次申请(60岁以上免)须本人到场,如原居留许可过期后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免交健康证明。

正常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服务费(800元/人)+政府费(凭政府费发票报销,约160元/人)

B2、在中国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停留签证(出境用)

1、新生儿的有效护照原件
2、新生儿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点击查看样表 - 由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新生儿的2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4.5CM×3.5CM)
4、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原件
5、父母2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明原件

特别提醒:
1、B2服务只针对新生儿的父母是一中一洋的,此类新生儿无法直接使用Q1服务,需先使用B2服务申请停留签证出境回本国,然后在其本国的中国使领馆申请任意签证再次入境后,方可使用Q1服务申请长期居留。
2、如果新生儿的父母都是外国人,且有一人是在上海工作持居留许可的,则此类新生儿可以直接使用S1服务申请和就业人一样长度的家属居留许可,具体请参考S1服务项目。

正常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服务费(800元/人)+政府费(凭政府费发票报销,约400-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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